政策法规科 【字体:小 大】 负责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制度和重大政策文稿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资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章程及修改方案的审核;负责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治理、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泸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电话:0830-3192093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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