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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686813/2020-00036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生效日期: 2020-02-18 主题分类: 03E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关键词: 信息公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8 【字体: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泸州市国资委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州市国资委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省、市重点产业发展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负责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核准,拟订并落实市属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的结构和整体规划。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牵头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6、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拟订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监督、选人用人、薪酬考核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本流失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负责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9、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泸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加强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设9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发展改革科、产权监管科、企业监督科、考核评价分配科、人事教育科、党群工作科、机关党委。

  总编制 31 名,其中行政编制 30 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 35 人(含市纪委派驻纪检组5人),工勤人员 1 人。退休人员5 人。

  (三)2020年重点工作

  1、继续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督促企业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加大对市属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力度,继续推广“学法用法示范企业”成功经验,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评选出市级学法用法企业。

  3、发挥好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作用,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完成交办工作目标任务。

  4、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慰问和国企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

  5、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指导国有企业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国资委属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54.49万元,比上年1416.78万元预算减少62.29万元减少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减,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二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经费减少。三是房租项目单独申报相应费用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54.49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无。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支出预算1354.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2.29万元减少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减,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二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经费减少。三是房租项目单独申报相应费用减少。其中:人员支出753.94万元占55.65%,日常公用支出106.09万元占7.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6万元占1.45%,项目支出474.8万元占35.0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2.29万元减少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减,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二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经费减少。三是房租项目单独申报相应费用减少。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4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1131.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4.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减,相应减少基本支出。二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经费减少。三是房租项目单独申报相应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21%,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33%,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1131.8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45万元。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全年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2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2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行政运行支出657.06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数为474.8万元。用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监管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全市国企党建统战经费、处理改制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等专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85.7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6万元,购房补贴19.76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0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主要包括考察调研等内容。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和检查指导。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按照规定我委仅保留1辆公务车,其中:越野车1辆,主要保障机关日常工作开展。

  (四)本单位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1万元增长1.4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增加1人,相应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28万元、减少17.04%,主要是减少对监管企业财务审计委托业务费及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泸州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助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企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两不误、两促进”,在我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中发挥骨干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2020年下达的目标任务,着力全面完成保持国有企业稳健快速增长,强化国资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等七大工作任务。对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的6个项目设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4.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款)城乡社区环境(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2月12日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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